2013年春季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 2013-03-08  作者: 上师大招生办   浏览次数: 17445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高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旅游管理(中美合作)20人,土木工程(中英合作)20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制造工程技术方向)20人。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制造工程技术方向)色盲不招。

九、录取规则

1、依据沪教委学[2013]2号文件精神,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按上海市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划定我校的投档线。对达到我校投档线上的考生,以投档总分为主要录取依据,先按第一专业录取,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专业,并综合德、智、体考核,择优录取。

2、符合市教委规定的政策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32013年春季录取确认的新生,与同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体检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公布的具体体检要求执行。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包括体检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 [沪教委财(200534]。旅游管理(中美合作):15000/学年[沪价费(2012007];土木工程(中英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制造工程技术方向):15000/学年。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 [沪价费(200356、沪财预(200393]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

64322695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64322204

十四、网址

学校网址:http://www.shnu.edu.cn

招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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