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海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答考生问

发布日期: 2016-11-01  作者: 网站管理员   浏览次数: 4676  


一、《上海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将于什么时间开始用于本科招生?如何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自2017起在上海市春季招生录取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信息。因此,学生无须向学校提供综合评价材料。

二、上海师范大学将如何使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1、在春季招生过程中,学校将使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考生信息,在面试时提供给评委,作为面试的参考材料使用。
2、在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将按照当年招生章程的规定,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3、具体使用方法将在各类招生章程中予以说明。

三、上海师范大学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中有哪些关注点?
    学校根据“培养德行高尚、学识扎实、身心健康,具备现代精神以及人文素养的卓越教师和一流专业人才”的目标,注重考察学生的理想抱负与社会责任感、学习与认知能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选拔具有学校人才培养核心能力素养特征(SCIL结构)的优秀考生。
    所谓“SCIL”核心能力素养,其主要内容由“2S-4C-2I-1L”组成。“2S”即目标导向的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能力(Goal-oriented Self-learning,Self-development);“4C”即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Critical Thinking, Creative Solution , Effective Communication,Team Collaboration);“2I”即国际素养、信息素养(International Cultivation,Information Literacy); “1L”即领导力素养(Leadership),充分体现了符合国际潮流的全人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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