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4-30  作者: 网站 管理员   浏览次数: 199  


上海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下午好!
我受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将第八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处理落实工作以及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期间大会提案征集与审核立案情况向各位代表作简要的汇报。
一、第八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第八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征集期间,代表们共提交提案90件(含闭会期间提案1件),正式立案85件。截止本次大会召开,代表们对提案处理表示满意的有42件,占50%;基本满意的有12件,占14.3%;表示理解的28件,占33.3%;不满意的有2件,占2.4%;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64.3%
本次教代采用教代会网上提案系统。提案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2个月内,均对提案进行了答复。代表们在对提案答复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中,不满意的有4件,占4.8%。此后,有关职能部门对代表们不满意的4件提案再次进行了办理。教代会代表们在对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表示肯定的同时,对需要改进的方面,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履行了教代会代表的职责。
提案工作的重点在落实。学校领导对提案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关心和督促落实提案的办理工作,提高提案的承办质量和提案工作机构的服务质量。
对提案承办落实结果进行督促检查是有效办理教代会提案的重要方面。截止今年3月,八届一次教代会的提案落实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对提案答复表示“已经落实”的有37件,占43.5%;“正在落实”的有27件,占31.8%暂缓落实的有15件,占17.6%;“无法落实”的有6件,占7.1%。“已经落实”和“正在落实”的提案共64件,占75.3%,希望“正在落实”的提案能尽快落到实处。
由于职能部门是提案落实工作的决定因素。八届一次教代会期间,我校有23个部门涉及到提案的办理工作。我校各职能部门按照学校分管领导批复的各项工作内容,积极落实提案,认真答复代表。尤其是资产管理处,处理提案件数28件,占全部提案的32.9%;教务处和人事处处理提案件数各为17件,占全部提案的20%。八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处理中,有9个部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当然处理提案的件数有多有少)。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运用提案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推进提案工作,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八届一次会议期间立案的84件提案进行了投票评选,评选出“数理学院宋传宁代表的《加强对国内外访学进修教师的学业考核,关注在岗教师的工作负荷》”等3件提案为八届一次教代会优秀提案。
二、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与审核立案情况
(一)提案征集
本次教代会代表重视源头参与,踊跃建言献策。提案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有改革的建议、发展的措施和教职工的建议和要求。尤其是随着高校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岗位聘任制的实施,一些利益关系面临新的调整,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备受代表们的关注。为了更好在做好此项工作,开学初,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各位代表发出了《关于征集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截至2015328日零时,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大会提案72件,正式立案66件,作为工作建议转交3件。本次教代会提交提案最多的是人文学院(13件提案);其次是信机学院(11件提案)和法政学院(10件提案)。个人提交提案最多的是法政学院的李建中代表(5件提案),其次是音乐学院的金国忠代表(4件提案)。本次教代会提案附议人数达到853人次。本次教代会提案获得10人及以上附议的有4件;20人及以上附议的有25件;30人及以上附议的有10件。其中附议人数最多的提案是建工学院的陈春霞代表《提高奉贤校区教师食堂就餐质量》的提案,附议代表32人;其次是资产经营公司的丁国弟代表关于《建议为学校班车加装wi-fi》的提案,附议代表29人;再次是外国语学院的唐雪莲代表关于《班车合理化运行》,附议代表27人。本次大会筹备期间,学校党政领导始终关注提案工作,滕建勇书记和柯勤飞副校长亲自对提案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对下一步的提案工作进行了部署。
对正式立案66件提案,经整理分类:有关后勤保障与生活福利方面有19件,占28.8%;有关教学方面有12件,占18.2%;学校管理工作方面有9件,占13.6%;有关校园建设与环境治理方面有8件,占12.1%
(二)审核立案
提案的立案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本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们提交的大会提案72件,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的立案要求,经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2015330日会议研究,确定立案提案为66件。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2份附议人未达法定人数的提案及一份超出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的提案作为一般性建议提交有关部门。对正式立案的66件提案,我们将逐一进行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严格按照提案程序办。
(三)处理落实
本届教代会正式立案的提案共66件。教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就具有效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将遵循《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
第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分类并呈送学校分管领导。由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或协办。学校党政领导收到提案后,请在1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交相关承办部门办理。
第二,提案办理要有承办单位、协办单位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
第三,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两个月内,应向提案人做出“已经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无法落实”等明确答复。并请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五个月内向提案工作委员会通报办理结果。
第四,提案工作委员会向提案人征询对提案处理的反馈意见。请各位代表密切关注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处理的答复,并请提案人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各自提案处理的意见。如提案人对提案处理不满意,提案工作委员会将转承办单位再次处理。
第五,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作,汇总落实情况和反馈意见,并向教代会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本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将全力做好提案的处理落实工作。如果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修改稿得以通过,我们将在大会闭会期间也接受代表提交的提案。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参政议政,关心上师大的发展和建设。提案工作委员会一定会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力争“一事一案”、“一案一清”,给提案代表一个比较满意的回答。在此,对各位代表和各职能部门对提案工作地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是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全体代表做的提案工作报告。
谢谢大家!
 
                                                 报告人:李凤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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