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艺术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7  作者: 江家鸣   浏览次数: 137  

各全国艺术规划项目负责老师:

根据全国艺术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10号文件精神,对在研的全国艺术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的项目包括:国家社科艺术类项目、文化部艺术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路径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路径为:文化与旅游部官网主页在线办事 办事大厅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114.255.59.86/

2014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的变更、年检、鉴定申请等,均需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内提交,社科处直接在系统内进行审读。

二、年度检查的时间节点

本年度的中期检查必须在9月28日前完成,无需提交纸质版本。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上述事宜联系人: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1室。

社科处

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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