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2018级奉贤校区学生申请2018-2019学年空调租赁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4  作者:    浏览次数: 89  

各学院:

目前,我校部分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设备,并对宿舍内使用空调的学生收取一定的租赁费。为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学校将对2018级奉贤校区学生在2018-2019学年申请使用空调,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空调租赁费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18级奉贤校区学生所在寝室在2018-2019学年申请租赁空调,并承担相应租赁费,且已通过2018-2019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补助要求:

1、在校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的;

2、截止20181031日,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如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贷款金额外无欠费的。

三、补助标准:

学校对补助对象分摊寝室空调租赁费后需交纳的费用进行补助,补助2018-2019学年交纳金额的50%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在117日前,如实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寝室空调租赁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2、学校审核:117日(周三)和1114日(周三)下午1230--16:00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学生本人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

(2)《上海师范大学寝室空调租赁费补助申请表》;

(3)《空调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空调租赁费交纳收据原件和复印件(上海锦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盖章有效)

到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33室(爱心家园),交学校进行审核。

注:截至20181031日,仍拖欠学杂费的学生,须出示财务处缴清学杂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

五、补助发放:

学生工作部(处)将逐一审核学生的补助申请,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补助款将打入学生银行卡。若在发放补助后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将收回补助款并根据有关政策取消当事人的资助资格。

  

联系人:柏老师、陈老师、阿不都沙拉木老师

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附件:上海师范大学寝室空调租赁费补助申请表(奉贤校区).doc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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