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艺术规划项目年度检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07  作者: 江家鸣   浏览次数: 178  


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艺术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14号文件精神,对在研的全国艺术规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检查的项目包括:国家社科艺术类项目、文化部艺术项目;对2016年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清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节点

从附件里下载《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进行填写,经费使用部分的盖章,请到行政楼309预算科审核。

本年度检查表必须在922日下午3时前,一式1份,上报社科处。电子版本发送至:shkchc@shnu.edu.cn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认真对待课题研究,按期提交高质量成果。

二、清理工作的内容和时间节点

2016年立项的项目本年度纳入清理,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书中承诺的研究成果申请结项,并于124日前提交全部结项材料,具体包括:

1、《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结项申请(含鉴定专家推荐名单)各2份;

2、最终成果8套,成果简介2份,相关证明材料2套(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重要事项变更等)

3、光盘1张(内含最终成果、成果简介、鉴定结项审批书),同时发送电子版:shkchc@shnu.edu.cn


上述事宜联系人: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5室。

社科处

                                                      202097

附件:

1、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年度检查表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

沪ICP备05052062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