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2020-2021学年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20204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首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通过我校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阶段认定秋季且本学年未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科、预科学生,可申请此项目。

二、贷款额度

    每学年学费为5000元的,贷款额度为6200/学年;

每学年学费为1万元及以上的,贷款额度为8000/学年。

三、贷款政策

(一)申请效力:本次申请通过后,本科学生可享受从本学年直至大四学年的校园地贷款,后续学年无需再次申请。预科学生可享受1年期预科学段的校园地贷款。

(二)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即低于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4.9%)。

(三)贷款偿还:在校正常就读期间,贷款学生本人无需偿还利息。学生正常毕业后开始起息,学生本人需偿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最长可达15年,其中前5年只需偿还利息,之后需偿还本金及利息。

(四)贷款展期:贷款的本科学生若毕业后考取研究生,可申请延长本科学段的贷款起息时间)。

四、报名申请

(一)要申请此项目的同学请最晚于1123日前扫以下群二维码进入申请群。校资助管理中心将核对报名者的申请资格,并将办理此项目的相关内容在该群内公布。

(二)请申请学生最晚于1123日(周一)将学院已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交所在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奉贤: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徐汇:西部香樟苑405),中心将统一办理、加盖校公章。

五、现场办理

申请学生本人1125周三1300奉贤校4A319教室办理校园地贷款手续届时请带好:

(一)已加盖校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

校园卡原件及复印件(校园卡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

中国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卡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申请学生可采用缴纳学费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如无则请提前办妥)

(五)准备好如下信息:

1.家庭详细住址、邮编;

2.父母的身份证号码;

3.父母的手机号码;

4.工作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务农或失业的此项以家庭住址及电话代替)

(六)自带黑色水笔

      徐汇校区的申请学生,可提前至徐汇西部香樟405室领取学校班车车票,乘坐班车前往奉贤办理。


六、相关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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