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3-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10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学校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水平地方大学建设提质增效,推进学校关键领域取得新突破、内部治理改革取得新进展、综合办学实力实现新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1.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党员干部带头学,建立党员常态学习机制,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发挥学校专家、中青年骨干、“五老”、学生理论宣讲团作用,广泛开展宣讲。挖掘特色资源、打造精品课程,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课程、进教材、进头脑。组织各级“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和阐释。巩固拓展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成果,建强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研究中心上海师大分中心。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社会科学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2.筹备和开好学校第八次党代会

按照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中国共产党上海师范大学第八次代表大会。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总结建校以来办学治校的成绩和经验,起草好大会报告,明确学校未来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认真做好党代会组织筹备、大会选举等各项工作。及时组织专题学习,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学校第八次党代会精神。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3.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

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扎实做好宣传思想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着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更好满足师生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升宣传工作水平和效能。扎实做好上海市文明校园创建终期考评,争创新一轮上海文明校园。加强融媒体中心建设,升级改版学校主页网站。扩大学校文化艺术精品的影响力和辐射面。推进“三馆”数字化建设,持续发挥探索文博资政育人效应。提高校友工作质量,发挥校友在育人育才、引智引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团委、信息化办公室、学生艺术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校史馆)、期刊社、校友会

二、坚持立德树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4.完善拓展“大思政”工作格局

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整体试验区建设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金课”。以“三全育人”为导向、以“十大育人”体系为基础,深化实施具有师大特色的“三全育人”十大专项行动。加强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探索,强化学科思政、课程思政建设。推进教师思政和学生思政协同发展。坚持“开门办思政”,打造“成长有约”“立德励言”“人生导师”等品牌活动。推进“劳动创造幸福”十大行动计划。完善奖助学金评选与管理,提升资助育人实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建设,打造心理教育精品课程。推进网络思政、一站式社区工作取得新成效。扎实推进青年大学习,优化高中高校推优一体化青马工程学员培养体系。完善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体系,促进各族师生交流交融。

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团委、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学生生活园区管理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

5.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更新人才培养理念,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完善教学质量管理,构建质量闭环管理体系。建立校院二级本科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推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共建共享;建立实验实训课程全过程管理体系,完善实验实训课程教学质量标准;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做好2024年接受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深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综合改革,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水平。

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6.推动教师教育创新发展

坚持把做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出台《上海师范大学卓越师范生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建构师范专业三级认证评价体系,加强卓越师范生培养。构建高水平教师教育学科群,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赋能教师教育师资队伍专业发展。开展面向教师终身成长的培训,完善职前职后一体化教师教育培养培训体系。

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人事处

7.做好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

加强就业与招生、培养环节的联动。持续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稳步提升生源质量。提升本科毕业生升学率,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构建全周期分层分类生涯教育体系,强化就业指导服务。跟踪分析毕业生就业数据,促进供需匹配。做好毕业生困难群体兜底服务。做好第十八届“挑战杯”等重要赛事组织培育工作。推进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建强上海市A级创业指导站。

责任单位:招生办公室、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三、深化综合改革,持续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8.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

聚焦国家和上海需要,开展前沿交叉、冷门绝学研究,发挥学校决策咨询功能。持续开展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研究。加强科技创新策源高地建设,在绿色低碳、仿生催化、生物育种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深化上海教育报刊总社转制改革,提升教育服务项目品牌影响力,举办第二十届上海教育博览会。深化校企校地合作,构建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合作关系,实现成果转化稳步增长。持续推进上海退役军人学院建设。推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师教育中心内涵建设,打造优质项目。推进全球城市研究院建设,产出高质量成果。建立基础教育集团长三角附属学校协同机制,为长三角基础教育一体化探索师大方案。做好对口援疆、援藏及革命老区的基础教育扶持工作。服务学习型城市建设,促进非学历教育专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社会科学管理处、科学技术管理处、基础教育处、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退役军人学院、国际教师教育中心、全球城市研究院、继续教育管理办公室

9.全力推进学科专业建设

用好第五轮学科评估诊断反馈结果,围绕学校“十四五”建设目标,做好学科布局和结构优化。明确文科、理工科和艺体类等学科发展的生态位。支持条件成熟的学科建立学科交叉平台,培育新的增长点。深化落实学位点培优培育计划,做好学位点申报,力争取得新突破。制定并实施专业学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实施专业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管理处、社会科学管理处

10.大力提升科研支撑力

开展“有组织科研”,推动科研范式转变,贯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持续推动国家级平台基地建设,规划筹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根据科学前沿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扎实做好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和成果的申报工作,力争高层次科研项目和获奖成果取得新进步。完善已立项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组织召开第三届上海师范大学青年社科论坛。完善科研评价体系,侧重提升社会服务能级,进一步突出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加强学术期刊融媒体建设,扩大学术品牌影响力。推进上海师范大学科技园建设。

责任单位:科学技术管理处、社会科学管理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期刊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1.持续深化人才强校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加强政治引领。构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体系。用好各类人才政策,紧紧抓住国家和地方人才工作与学校人才工作顶层设计的契合点、着力点,系统谋划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格局与发展重点,力争在海外引才工作中取得新成效。打造“一体两翼”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实施多部门联动及学院协同的“1+N”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构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人才分类评价、分类激励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创新团队、双百人才计划以及考核奖励制度建设。深化师德教育,加大优秀教师选树宣传,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夯实教师发展之基。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优化引才聚才环境。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有计划、按规程做好辅导员选聘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

12.进一步扩大国际化办学影响力

依托学校现有优势学科专业,招收和培养高质量国际学生。进一步完善孔子学院管理机制,推进新设孔子学院工作进程。加强与世界高水平大学与机构的教育合作,拓展学生海外实习渠道。加强全英语课程与专业建设,做优做强中外合作办学。扩大与联盟大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世界区域中心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夯实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

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处、教务处、国际教师教育中心

13.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

以数据赋能为重点,开展需求调研,形成学校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挖掘数字教育发展的契机和支撑点,以数字变革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发展。加速“一网通学”系统规划,强化慕课、微课等建设,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产品。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构建新型校园网专用通道(VPN)架构。完善数据管理机制,推进“数入一库、数出一门”工程。

责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信息化办公室

四、提高治理效能,赋能学校治理现代化

14.构建现代化内部治理体系

推进学校新修订章程及其配套制度实施,开展新章程宣传学习。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测评实地检查迎评工作。做好编制规划,科学论证用编计划,提升有限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优化二级学院绩效考核方案,激发学院内生动力和办学活力。围绕学校重大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对标对表,加强督查督办。提升机关运行效能、管理水平、治理能力。及时、主动、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机关党委

15.加强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与审计工作

完善财政收入分配,强化预算过程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提升财务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并举。优化资源筹措激励机制,强化基金会的资源汇聚功能,提升校院两级资源拓展能力。完善招投标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审计效能,落实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效果。

责任单位:财务处、审计处、招投标办公室、基金会

16.优化改善办学条件

开展两校区功能分析,促进合理科学用地。加强基本建设,完成奉贤校区大学生综合发展与现代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奉贤校区教学大楼、徐汇校区学生公寓等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宿舍楼、徐汇校区图书馆等维修工程。加快推进分析测试与超算中心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规范房屋资产管理,有序推进各类公用房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基建规划处、图书馆

17.强化安全保卫和后勤服务的保障支撑

落实“乙类乙管”下学校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应急处突响应机制,强化校园“保健康、防重症”。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判,做好隐患排查,提高风险控制和应急管理水平。加大安防、消防工作力度,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做好网络安全防护,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加强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及时回应解决师生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优化后勤服务保障体制机制,持续增强后勤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推进学校绿色、低碳行动落地落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保卫部(处)、信息化办公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五、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水平大学建设

18.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创新发展

进一步放大“上海党建工作示范校”效应,形成更多优秀党建工作法和典型案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实施第五期“组织力提升计划”,推动基层党建与中心工作相融合。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建设,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务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新时代上海高校党建创新实践分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组织部

19.建设政治过硬、专业能力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引领带动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履职本领、强化使命担当,自觉当好“施工队长”。精准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系统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加强交流轮岗和岗位锻炼,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强化干部分层分类培训,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做好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发挥老同志独特优势和作用。

责任单位:组织部、审计处、离退休工作部

20.筑牢意识形态工作阵地

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守牢教育教学主阵地,严格执行“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要求。规范对教材、学术报告会、论坛、讲座、学术成果发布等的管理。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网络新媒体阵地,加强师生自媒体管理。完善网络舆情预警分析研判处置机制,保障学校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筑牢学校保密安全防线。

责任单位:宣传部、学校办公室、教师工作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管理处、社会科学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

21.凝聚统战群团工作促进事业发展合力

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加强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发挥统战智库作用。持续增强工会、妇委会的凝聚力,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促进教职工岗位建功。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和服务力,深化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改革。充分发挥教代会、团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等在保障师生权益、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统战部、工会、妇委会、团委、研究生工作部

22.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并落实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巩固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全面落实“三张清单”制度,加快推进“一岗双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二级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工作机制,畅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强化政治监督,促进党内监督与各方面监督有效贯通,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推进“未巡先改”,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整改落实责任,打好巡察“收官战”。

责任单位:学校办公室、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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