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13  作者:    浏览次数: 1283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已发布了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申报。申报要求及明细请点击以下链接:

  

http://stcsm.sh.gov.cn/P/C/163583.htm

  

一、征集范围

专题、面上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通讯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为加强上海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使本市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巩固的基础和足够的技术储备。

执行期限:2020701日到20236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责任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20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专题、原创探索项目

评审方式: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支持目标: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提出学术新思想,开展探索性与风险性强的原创性基础研究工作,加速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

执行期限:2020701日到2023630日。

经费额度:为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项目责任人要求:申请者年龄应未满40周岁(1980-01-01及以后出生)。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2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原创探索项目:各单位择优推荐1项,在填写“承担单位意见”时,需阐明项目的原创性,并说明单位对该团队的支持情况等,相关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参考。每位项目申报人申报面上项目和原创探索项目,合计限1项。

6.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在研项目共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7.为让疫情防控一线的科研人员专心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后续将对上述人员安排专门时间申报,我校相关学院如有相关人员,请科研秘书统计后于2020318前,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doublerong365@shnu.edu.cn,由学校审核后上报至科委。此类申请应符合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并纳入单位申报限额,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校申报安排

1.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科委实行单位遴选,限额择优申报。面上项目:我校名额22项。原创探索项目:我校名额1项。

2. 申请人填写离线版申请书和汇总表(见附件23后将电子版发给学院科研秘书。

3.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审查把关的主体责任,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各学院科研秘书于322前将申请书、汇总表(学院书记和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发送至doublerong365@sh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遴选,经学校审核后上报至科委。

4.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页公示,请申报人及时关注。获得学校推荐的申请者于202043前完成在线提交,学校将对系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

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申报过程中请遵守《上海师范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沈蓉蓉 邮箱:doublerong365@shnu.edu.cn

  

  

附件1.《抗疫一线科研人员申请汇总表》

附件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及科研业绩表

附件3. 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申请汇总表(学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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