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26  作者:    浏览次数: 1819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29号) 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学费减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通过2022-2023学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2022本科新含预科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举办的各项义务劳动及各项公益活动。


(五)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三、减免标准

(一)孤儿、烈士子女,减免学费3000元。


(二)当学年学费1万元及以上的,减免学2000


(三)当学年学费低于1万元的,减免学费1500元。


、流程安排

(一)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递交书面申请。学生将填妥的《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打印,本人黑色水笔签名,交学院。学生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申请表》填写注释(附件2)。注:《申请表》须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不能分页。

(二)学院初审及上报

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确定本学院符合减免条件的初选名单及资助额度。若与学校给出的初审名单和建议资助额度存在出入,请学院最晚1031反馈给资助中心王老师。

因受疫情影响,部分新生目前尚困在老家无法来校报到,学院可待此批新生《申请表》纸质版全部收齐后将汇总表》纸质版以及生《申请表》纸质版交至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表》需学院盖章。

学院报送材料排序规则:《汇总表》序号从1开始、按学号由低到高升序排列,《申请表》的排列顺序需同《汇总表》所列序号一致。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

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确定学费减免建议名单及减免额度,并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注意事项

逾期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六、相关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七、附件

附件1 《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doc

附件2 《申请表》填写注释.docx

附件3 《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xlsx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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