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沪教委科〔2020〕第29号)的要求,2020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学院、部门根据项目的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及条件:
1.晨光计划的资助对象是: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36个月。
3.经费额度: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
4. 实行限额申报。学校以公开遴选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及汇总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http://edu.sh.gov.cn/)公众服务/表格下载/高等教育一栏中下载。
2.申请书填写前请先学习《“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15〕24号),填写后用A4纸打印、复印,在左侧装订。
3.申请书中第八项内容“申请者承诺”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并亲笔签名。
4.上报材料为书面申请书一式7份,同时上报与书面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发送至doublerong365@shnu.edu.cn。
5.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7份连同电子文档及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汇总表一份,交科技处(行政楼713);由于是限额申报,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外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入围者推荐到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申报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电话:64322117 联系人:沈蓉蓉
E-mail:doublerong365@shnu.edu.cn
科技处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
附件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晨光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