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2018)3号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沪财库[2013]22号)、《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15]29号)的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师范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自2017年3月停止财务处“学生收费”窗口现场收费,为方便学生缴费,现开通更多电子缴费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税收入收缴范围
非税收入包含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夜大学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收缴方式
1. 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统一将学宿费存入学校指定的银行卡中,财务处将于每月15日进行银行划扣,除银行扣费及回盘时间外开通网上支付,学生可以在上海师范大学电子支付平台(http://zhifu.shnu.edu.cn/)中选择支付宝、微信或网银等方式自主缴费。
2. 夜大学学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师范大学电子支付平台进行在线支付。
三、票据打印
学生缴费完成,次月20日后可自行登录财务处“学生缴费查询”平台查询和打印电子票据,或凭身份证到行政楼的自助打印机上自行打印。
四、欠费催缴
财务处定期将欠费名单反馈至学院,学院应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电话:64322939
董老师 联系电话:57122669
财务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