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28  作者: 财务处   浏览次数: 2046  

财通(2017)5号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沪财库[2013]22号)、《上海市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管理暂行办法》(沪财库[2015]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依据《上海师范大学收费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非税收入(本次规范收缴范围)
非税收入包含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夜大学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收缴方式
1.即日起,“学生收费”窗口暂停现场收费
2.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统一将学宿费存入学校指定的银行卡中,财务处将于每月15日进行银行划扣
3.夜大学学生统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支付平台进行在线支付
三、票据发放
学生在缴费5个工作日后,可自行登录财务处“学生缴费查询”平台,查询和打印电子票据
四、欠费催缴
财务处定期将欠费名单反馈至学院,学院应做好欠费学生的催缴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64322939
             董老师 联系电话:57122669
 
 
财务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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