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23  作者:    浏览次数: 348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面向校内选聘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特聘教授。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的教学科研人员、党政管理干部和辅导员。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11029日下午4点。

三、选聘要求

1.素质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2.学科或工作背景: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的学科背景(含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法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政治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等专业),或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经历并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3.学历要求: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具有硕士学位,且有思政课教学或思政教育工作相关经历的也可报名。

4.特聘教授: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学科背景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经历的党政管理干部。

四、选聘程序

(一)思政课专任教师

1、本人申请。申报人员填写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现所在单位+现专业技术职务”。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学院提前通知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供材料包括:

1)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一)。

2)各类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提供期刊原件)。

3、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需参加学院和人事处组织的面试,面试安排和考核要求等由学院另行通知。

4、录用。学院对于参加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择优录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录用后按校内调动办理手续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思政课特聘教授

由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填写《思政课特聘教授申请表》(见附件二),经学校研究确定名单后进入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五、聘后管理与待遇

(一)思政课专任教师受聘后人事关系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享受思政课教师特殊津贴每月2000元,择优进入学院科研和教学创新团队。

(二)思政课专任教师受聘后可给予一年的适应期和学科转换时间,适当减免教学工作量并参加学院安排的培训、听课和教研活动。

(三)思政课特聘教授须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同时享受相应的津贴。

 

联系邮箱:zhangzhidan74@163.com

联 系 人:孙老师 19852868058        张老师 64328878

 

附件1:《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报名表》

附件2:《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申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人事处

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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