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税务局2012年7月起停止开具手工发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7-09  作者:    浏览次数: 4014  

各位老师:
接上海市税务局的通知,从201271日起,上海市将一律使用新版机打发票,手工发票将不再开具。请各位老师在办理经济业务索取发票时必须取得新版机打发票,拒收手工开具的发票,否则将无法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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