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干部任前公示(2017年第19号)公示已结束

发布日期: 2018-01-04  作者:    浏览次数: 3542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提任前公示。  


孙琳,女,1981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重庆,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副教授,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科长。拟任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兼)。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64322682,64321086(传真);联系地址:桂林路100号行政楼908室(邮编200234);联系邮箱:zzb@shnu.edu.cn。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上海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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