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年终结算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2-07  作者:    浏览次数: 2988  

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更好更准确的搞好年终结账,请各学院、各部门把已有的固定资产验收单在12月21日以前送至财务处报账,不能放到明年报销。今年的固定资产都要在今年报账,明年不予报销,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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