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已完成学术水平与技术能力鉴定,现将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1、9月25日,材料、表格下发至学院(部门);
2、9月30日前,申报人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上交到学院;
3、10月9日-10日,院思政、教学考察组考察;
4、10月11日-13日,院学术委员会、院聘任小组推荐;
5、10月14日,所有材料上交人事处师资办401室;
6、10月19日下午1:30,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正高答辩);
7、10月20日-24日,校聘任委员会审议。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申报人,严格按照聘任意见相关规定、标准及时间节点进行操作。如有任何意见,请来人、来电或来函。
联系人:黄志丽 64323993
Email:hzl@shnu.edu.cn
联系地址:行政综合楼401室
人事处
200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