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2009年我校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
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0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