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1-09  作者:    浏览次数: 3667  

 

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面推进高校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联合举办第五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为做好我校学生的展示评优活动组织与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评优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协办单位:上海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

成立第五届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组委会,我校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二、展示评优活动的主题和要求:

科学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围绕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循环经济等社会热点,注重身边科学,创作具有创新性、新颖性和实际应用价值的科技作品,体现时代性、群众性、创新性。

三、参赛对象与作品选送:

1、凡本市全日制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均可参加。

2、作品均应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自主选题、设计、研究、制作并独立完成。凡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及已在国际或全国性竞赛中获奖的作品只可选送展示,不参加评优。

3、作品应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科技含量高的发明创造、创意工艺和服务咨询方案,它可以是实物展品,也可以是可供展示的软件作品(含实用性的程序软件和娱乐性的flash创作)。选送实物展品时,应附设计报告、实物模型、照片图表、多媒体展示片和鉴定报告等。如果实物模型搬运有困难,需附视频文件,专家将实地评选。选送软件展品时,应附作品光盘及应用证明等。

4、参赛作品应由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上限5人),填写好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申报表后,由本校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本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主管部门,或科研部门)认定后选送。

5、为提高大学生知识产权的意识,本届活动鼓励学生在选送作品时申请专利,凡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并有市场前景价值的作品,经组委会认可盖章后,可以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申请办理专利费用的专项资助。(资助具体办法和表格可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sip.com.cn查询)

四、时间安排及相关内容:

即日起至1220日我校的选送作品阶段,凡符合参赛要求的项目作品,可于截止日前向活动办公室递交《展示评优作品申报表》和《作者原创性声明》(打印文档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同时上交)。

五、设奖情况与评奖办法:

1、展示评优活动,分设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与奖各若干名。其中特等奖约占参赛作品总数的5%;一等奖约占参赛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约占参赛作品总数的20%;三等奖约占参赛作品总数的30%。对获奖者组委会将颁发证书和奖励。

获得特等奖的第一作者将择优推荐参加第六届明日科技之星的评选;对于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2008年上海国际青少年科技博览会展示。

参加展示的国际或全国性竞赛获奖作品,组委会将颁发荣誉证书;参加展示的毕业设计、课程设计作品,组委会将颁发参展证书

同时,根据作品的新颖性和应用性,评出新颖奖实用奖。还将分设网上最受欢迎奖最受媒体关注奖最受企业青睐奖

联系地点:徐汇校区香樟苑412室、联系电话:64322638、联系人:李凤              

Email: leeamys@sina.com

 

 

 

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展示评优作品申报表 展示评优作品申报表                     作者原创性声明 作者原创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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