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8~2009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9-12  作者:    浏览次数: 3235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2008~2009学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拟选派40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赴美研修。今年我校将继续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我校推荐的类别是“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学科领域仅限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学科。
  二、具体要求为:
  1. 被推荐者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
  2. 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
  4. 身心健康。
  三、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请有意申请者,于9月14日之前和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蔡莹联系,电话:64321105

 

                                  人事处
                                 2007年9月12日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

沪ICP备05052062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