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6-13  作者:    浏览次数: 4190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0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通知(教社科司函 [2007]103号)精神,现将我校项目申报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2007年申报的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今年不单列博士点基金项目,一并列入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专项任务项目。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专项任务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请根据项目类别和资助经费进行项目的设计论证。
  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代码表》(国标)(可到社科处网页下载)”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写明申报项目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可以按一级学科申报),以方便专家评审。
二、申报条件
  1、教育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
  2、本次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申请者应认真阅读教育部有关人文社科项目管理文件及有关以往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项目的申请。申请者除必须符合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及参加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3万元);必须填写项目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栏,并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1)未完成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者;
  (2)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3)本年度申报重大攻关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的子课题。
三、申报办法
  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申报人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2007年版)》(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附件1、2下载),按有关要求申报。
  2、本次项目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设计为A、B两个部分,B表为匿名评审表。申报者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报者有关信息。
  3、申报材料:
  (1)、每一位申请人上交材料:
   ①审查合格的《申请评审书(A表)》一式3份(包括原件1份);《匿名评审表(B表)》一式6份,单独装订,夹在申请评审书内;
   ②与书面材料一致的电子版本文档(包括A表、B表),也就是申请书的电子文档也要上报一份(请在交书面材料时一并拷贝给各学院科研秘书处,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直接发送到社科处:kych@shnu.edu.cn);专项任务项目(即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除了上述两项以外,还需要交我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帐凭证或银行回执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③另外,请各位学院、部门在收到材料后填写“200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报汇总一览表”(附件4下载),与申请书等材料一并上交,便于核对申报数据,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上述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复印。
四、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一栏,请选择“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其中之一填写;“学科门类”一栏一定要按照上述24个学科门类填写;
  2、第2页的“项目承诺书”,请申请人一定要在此签章,否则不予受理;
  3、第3页“填表说明”请申请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并严格按照其要求来填写申请书,同时注意本通知上交材料的要求,《申请评审书》的A表和B表分开单独左侧装订;
  4、第4页“专业领域”填写二级学科,填写范围依据“学科代码表(国标GB/T13745—92)”,以便专家评审,“学科代码表”可向社科处主页“资料与下载”栏目查询并下载;
  5、第5页中的课题“研究方向”:按照“学科代码表”中三级学科名称及代码填写,如没有三级学科,按照二级学科填写。不论是二级学科还是三级学科,其填写方法如“魏晋南北朝史(770.3020)”;第5页中申请经费总额应与第9页中的经费概算相一致;
  6、第10页上面的“课题组其他成员情况及签名”,一定要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7、项目《申请评审书》内每一项内容,请严格按照《申请评审书》所限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过其限定的字数。
  8、《申请评审书》的B表,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匿名评审表”,是专家匿名评审时使用的,一定要严格按照其第一页后面的说明填写,论述中不得透露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相关背景材料,研究工作前期研究基础及资料准备情况如填写研究成果只填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和发表时间,不能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等。同时,B表也要左侧单独装订,一式6份夹在A表《申请评审书》内。
  9、项目申报费每项100元,学院收齐后集中上交社科处,再上报教育部。
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学校受理申报截止日期暂定为:2006年7月10日(具体时间等市教委通知,请及时关注本通知,请严格按照此时间报送材料)。
六、其他事项: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学院科研副院长联系,也可直接与社科处联系。联系人:公  磊     电  话:64322433    E-mail:kych@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社科处
                        200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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