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07年度”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纳米科技专项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5-25  作者:    浏览次数: 3747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上海市科委2007年度“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纳米科技专项,先进制造、先进材料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等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组织教师参与申报。
  申报指南及要求请查询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 “通知告示”栏。
  申请时先网上在线填写、提交(或先下载WORD版本申请书离线填写,再上网填写、提交),然后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书。学校受理截止日期为6月8日,申请材料一式5份交至科技处。
  “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填写注意事项:(1)“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请从学校科技处网站主页“下载中心”查询;(2)“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经费预算表”中的经费来源总数应等于课题支出预算总额,人员费申请资助额不得超过总申请额的15%,间接费用不得超出课题经费支出总预算金额的15%,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房屋占用费、燃料及动力费等要有相应的经费预算;(3)“人员费预算明细表”中第9列“平均标准(元/人月)”应大体与课题组成员从所在单位获得的工资和补助符合。其它表格和栏目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黄德平、章 敏     联系电话:64322385


                           科 技 处
                           200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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