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信息

发布日期: 2007-05-16  作者:    浏览次数: 7792  

 
  学校拟聘若干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岗位设置信息及任职要求:
 

  学校设置若干特别优秀的青年教师高职预备岗。30周岁以内的教师可申请应聘副教授职务岗位,40周岁以内的教师可申请应聘正高级职务岗位。
  任职要求的底线见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和《上海师范大学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意见》。
  二、应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1.应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先进行入门资格审核。填写《申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名表》经由学院审核后报师资办。随后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申报表》,一式两份(用钢笔填写)。
  2.提交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外语六级或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原件、复印件(任职时间或聘任时间必须同时复印)。
  (5)不符合规定的入门必备条件的申报者需提供特别推荐表。
原件由各单位材料员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后返回本人,复印件交人事处。
  3.提交学术、技能成果评议的人员需填写《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一式三份(用钢笔填写,可复印)。
  (1)正高:主送3项、参评2—4项,所有材料一式三套。
  (2)副高:主送3项、参评1—2项,所有材料一式三套。
  评审费每套250元,合计750元。由本人承担。
  所提交的评议材料必须符合上海市教委关于贯彻《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和其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相关条文。条文中所指“重要学术刊物”,按照刊物学科分类,界定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最新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最新版,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不包括增刊、特刊、专辑、会议论文集、网络版。主送3项学术论文中,发表在《上海师大学报》上的只能占一篇。填报的科研成果需已在2007年8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
  三、应聘时间、方法:
  1.应聘者在人事处网页上下载有关表格。并向学院预报。
  2.校外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64322252;联系人:唐虹娣、朱佩琴。
  3.时间安排:
  5月21日前应聘者向学院预报。
  5月31日前应聘者通过学院递交科研成果代表作。
  9月15日前应聘人员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符合聘任条件的有效证明。
  9月17日至9月23日思政、教学考察组考察。
  9月24至9月30日院学术委员会、院聘任小组推荐。
  10月8日至10月31日校学术委员会推荐、校聘任委员会审议。
  四、其它
  1.任现职的时间计算到2007年8月31日。
  2.2007年8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聘任。

 
                            人事处
                          2007年5月16日

 附: 上海师范大学200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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