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门急诊和住院医疗保险理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3-29  作者:    浏览次数: 5447  

 

根据相关规定,2004年度(2004512005331)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险理赔的最后期限为2006年的331,经校工会与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协商,2006452004年度门急诊和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最后期限,请2004年度医疗费用还没有进行保险理赔的教职工于45日来校工会办理相关理赔事宜,逾期新华人寿公司将不予理赔。

2005年度(2005412006331)的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险理赔请在每个月第一个星期三至校工会办理。(本学期剩余4551067,下半学期的理赔日期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校工会

                                200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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