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门急诊和住院医疗保险理赔时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03-14  作者:    浏览次数: 5247  

 

  鉴于3、4月份是教职工门急诊和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高峰期,经校工会与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协商,增加一次3月份门急诊和住院医疗保险的理赔时间,具体为3月22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理赔地点在徐汇校区香樟苑3楼工会棋牌室。
本学期剩余理赔时间: 3月22日、4月5日、5月10日、6月7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4点
  理赔资料: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病历或住院小结复印件(包括住院清单)、医疗机构医保发票(请按时间顺序排序),建设银行卡复印件。
  注:首次理赔提供门诊发票总额2005—2006年度不得低于400元,2006—2007年度不得低于480元。
                      

                        校工会
                        200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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