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17年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1-09  作者: 仰乔 胡   浏览次数: 4277  


 

 
为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学校将为部分外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17年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以下条件需全部满足)
1.通过2016-2017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我校非上海户籍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青年学院、华东所除外);
3.生源地为非新疆、西藏地区的2015、2016级本专科学生(专升本除外),或生源地为西藏、新疆地区的2013、2014、2015、2016级本专科学生。
二、补助要求
1.在校表现良好,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的;
2.截至2017年2月27日,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如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除贷款金额外无欠费的;
3.学生本人将于2017年寒假返回生源地过年,并于2017年1月26日(含2017年1月26日)前返乡,且在春节后于2017年2月19日(含2017年2月19日)前返回学校;
4.提供学生本人返乡双程车票,往返交通工具一般为长途汽车、火车(硬座)或动车(二等)等。
三、补助标准
学校原则上根据学生的返乡路程远近发放路费补助,参照长途汽车或火车(硬座)票价,一般分为四档酌情发放:
1.浙江、江苏、安徽:50-100元;
2.华北、中南、华东地区(浙江、江苏、安徽除外):100-200元;
3.西南、东北、东南、西北地区:200-300元;
4.西藏、新疆地区:300-500元。
具体省、区、市划分详见地区划分参考。
四、申请流程
1.准备工作:寒假前,学生提前下载《上海师范大学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写表格中的申请信息,保留返乡双程车票,并及时粘贴有关票据证明。
2.学生申请:2017年3月1日(周三)和2017年3月8日(周三)下午12:30-16:00,申请学生本人带好学生证和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返乡路费补助申请表》,到两校区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路费补助申请。
奉贤校区办理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学生事务中心;
徐汇校区办理地点:香樟苑401室。
注:2017年2月28日-3月8日之间缴清学杂费的学生,须出示财务处缴清学杂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方可办理。
为避免排队拥挤,请同学们根据时间安排表中的各学院时间段,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感谢配合!
2017年寒假返乡路费补助办理时间安排表
日期
校区
地点
时间段
学院
3月1日
奉贤
大学生活动
中心110室
学生事务中心
12:30-13:30
生环、商
13:30-14:30
信机、人文、旅游、法政
14:30-16:00
数理、教育、建工、马克思、外国语、体育、对外
徐汇
香樟苑401室
12:30-16:00
各个学院
3月8日
奉贤
大学生活动
中心110室
学生事务中心
12:30-13:30
信机、人文、旅游、法政
13:30-14:30
生环、商
14:30-16:00
数理、教育、建工、马克思、外国语、体育、对外
徐汇
香樟苑401室
12:30-16:00
各个学院
 
3.学校审核:2017年3月底之前,学校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补助发放
对于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生工作部(处)会在4月中上旬将补助款项打入受助学生平安银行卡。若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发现,将收回补助款并根据有关政策取消当事人的资助资格。
六、 地区划分参考
1.华东地区:福建、江西、山东。
2.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3.中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
4.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5.东南、西南地区: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6.西北地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厦。
7.新疆、西藏地区。
七、其他
联系人:柏老师、陈老师,64324942、57122423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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