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13  作者: 仰乔 胡   浏览次数: 1971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绿色通道”申请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及时缴纳学费等费用的2016级全日制本专科新生。
二、“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1.新生持《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6版)》到学院新生报到处报到。
2.学院根据要求审核《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6版)》,并组织学生填写《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缓缴学杂费申请表》。
3.学生持填写完整并加盖学院公章的《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缓缴学杂费申请表》于8月27日至8月28日到学工部“绿色通道”办理处(奉贤校区体育馆)办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手续。
4.学生持学工部盖章的《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学生缓缴学杂费申请表》到学校财务处办理缓缴学杂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绿色通道”是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详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为开学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及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打下基础。
2.学工部在“绿色通道”现场同时开辟“贷款咨询和生源地贷款回执盖章”、“低保复审等相关证明盖章”、学生资助政策咨询”等窗口。
3.学工部于开学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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