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16年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05  作者: xgb   浏览次数: 2193  


 

关于申请2016年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长期以来,上海市红十字会和龙华古寺在人道救助领域坚持合作互赢理念,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以“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根本,2016年适逢中兴龙华明旸法师百年诞辰,上海龙华古寺、上海大慈公益基金会和上海市红十字会再次牵手,成立明旸法师帮困助学基金,通过每年100万元、连续十年总计1000万元的资金,帮助本市在校的各类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明旸法师帮困助学

二、对象和条件

我校在校、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且自愿接受救助,通过2015-2016学年困难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上海户籍、且在境内就读的全日制学生(集体户籍除外)

2、困难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符合上海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3、思想品德优良;

符合以上条件者中,孤儿、家庭成员或本人有重残、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情况的优先考虑。

三、名额和标准

1、各学院筛选后,推荐1-2人;

2、高校在校学生:3000/人。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请参照样表(附件2),学生填写部分(除签名)电脑填写打印,纸质版一式3份。申报表中基层组织推荐意见一栏由学生所在学院带班辅导员填写并签名,无需盖章,学院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相关材料:

1)学生学生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3)上海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具的低保低收入证明,原件一份;

4)如有疾病,须提供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3、由学院汇总的《2016年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1份。

四、日程安排

12016511日前,学生本人可对照有关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2016513日前,各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送到两校区学工部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10室学生事务中心学工部;各学院填写《2016年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信息汇总表》,请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ane25@shnu.edu.cn, 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名为“**学院+明旸法师帮困助学”。

220165月中旬,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报送校红十字会。

五、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4、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资助资格。

5、项目集中申请每年一次,如果受助对象符合救助条件可连续进行申报,直至其完成学业。

 

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附件打包下载

1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申请表

2、样表-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申请表

32016年明旸法师帮困助学项目信息汇总表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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