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食堂浴室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7-22  作者: 陈飞   浏览次数: 1626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食堂浴室项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沪奉发改(2013442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上海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学校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内,新建一幢地上一~二层(局部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学生食堂、浴室综合用房。总建筑面积3821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空调设备(包括支架/减震垫/螺栓等管件、配件和附件及线控设备)的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

2.4 计划交货期:20159月陆续交货,具体日期由招标人提前1个月通知。

2.5计划安装工期: 45  日历天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代理授权证书;

2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旧版: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中国空调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资质证书(B类和D);

3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4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投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施工和服务要求,具有类似项目成功实施经验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5)在上海设有成立三年及以上的固定维修保养场所,有能力从事机电设备的维修,安装后能提供优质、快速的售后服务;

6)若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则须获得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具的正式授权书(中文),内容包括:

Ø  制造商的注册地;

Ø  拟提供货物的品牌;

Ø  货物原产地(附相关证明文件);

Ø  投标人系制造商在本次投标中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Ø  制造商对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对拟提供的货物承担一切责任;

Ø  本授权书自制造商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持续有效。在授权期限内,制造商不会单方面撤销授权;

Ø  本授权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授权书将作为日后合同的组成部分。

7)制造商要求: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3C认证。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材料重大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7 22日至  2015   729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530 时(双休日除外),上海市天目西路290号康吉大厦市政楼19楼(上海浦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供招标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如是销售代理商,还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货物制造商公章)、货物制造商就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出具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8 18日上午9 30 ,地点为上海市桂林路100号行政楼6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人: 上海师范大学        

    址: 上海市桂林路100 

    编: 200234             

人: 陈飞               

    话: 021-64323495       

 

招标代理人: 上海浦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天目西路290号康吉大厦市政楼19

    编:  200123           

人:  于旸             

    话:  021-63175757*8020

 

 

 2015 7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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