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5-05-19  作者: 陈飞   浏览次数: 1054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上海师范大学基建、修缮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师范大学委托,对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采购内容: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学生食堂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
               (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清单与附件)
(三)项目预算:215万元(超出该费用按废标处理)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天;安装期要求:供货后25天。
(六)其他要求: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需出具合同金额10%的银行履约保函。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具有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有上海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上海市工业产品准产证》、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准许销售证书》;
4)产品制造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具有符合上海市相关部门需求的燃气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三、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货物具备的《上海市工业产品准产证》及《上海市燃气器具准许销售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产品制造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燃气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购买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3)招标文件:每本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投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15日下午13:30 (北京时间)以前将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密封投标文件送至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番禺路222弄51号),过时恕不接受。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上海师范大学
地址:桂林路100号
联系人:陈飞
 话:6432349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宁区番禺路222弄51号
联系人:柴鹏晖、赵晨阳
电 话:021-62836126/13788938415/18521524100
传 真:62835300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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