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助】关于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5-23  作者: xgb   浏览次数: 3826  


 

关于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徐汇支行定于529日在我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诚信还款宣讲会,同时为我校2013届本、专科毕业生办理“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关注本通知,并按时参加诚信宣讲活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诚信还款宣讲活动:

时间:529日(周三)

地点:徐汇校区第一教学楼411

场次

时间

参加学院

第一场

13:30——14:30

法政、建工、教育、旅游、美术、青年、人文(含女子文化)

第二场

15:00——16:00

商、生环、数理、体育、外国语、信机(含华东所)、音乐

同时请学生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原件

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需学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场办理手续,填写登记《还款确认书》、国家助学贷款还款信息(不要求当场还款)

贷款学生本人须准备填写:银行对帐单寄送地址及邮编、户籍所在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就业单位信息(含单位全称、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毕业后的居住地信息(含具体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家庭地址及邮编、父母相关信息(含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邮编)

特别提示: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不可代办。

2.如毕业生因故不能在29日下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的,可以在530日至65日(不含双休日)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必须在65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的学生,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并可能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将会给个人的诚信记录造成不良影响,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4.《还款确认书》填写不真实,或发现有隐瞒情况,将被认定为有恶意拖欠贷款还贷的倾向,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5.因继续攻读学位而需要办理延期还款手续的学生需另外携带升学证明(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录取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开具的录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用于还款的农行金穗借记卡复印件及书面申请书。每笔贷款都需要准备1份办理延期还款手续申请材料,升学证明必须全部为原件。延期还贷手续和还款确认手续同时办理。

6.已经还清贷款的学生,须将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如有疑问请拨打64324942联系人:吴老师、李老师。

 

注:2013届研究生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手续由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处

201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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