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拟录取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 2019-04-08  作者: 研招办   浏览次数: 66474  

1.复试后合格考生向学院领取“调档通知”和“函调表”给到原档案单位,并主动与其联系将政审材料于55日前寄送到上海师范大学XXX学院(考生拟录取学院)分党委XXX老师收。其中,《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可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也可由所在街道或其他相关单位填写;应届本科生可以不必寄送人事档案,待开学时归齐后再一起寄送,但是《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需要按规定寄送;定向就业录取考生不必寄送人事档案。为保证能按时收到材料不遗失,请以机要或邮政EMS方式邮寄(如果通过EMS邮寄需要收件老师办公电话,档案务必通过机要,否则容易遗失,责任自负)。需转党团组织关系者,应在9月报到时将相关材料(注意有效期)交给学院辅导员,其中:外省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组干处”,所往单位填“上海师范大学”,本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上海师范大学党委”,党员凭介绍信到录取学院辅导员处报到;团员只需由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移”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新生报到时将团员证交至相关学院。

2.所有录取考生均需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见我院网站。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者需签相应的合同,详情询问学院,先将所有3份合同填妥带回到原档案单位,由人事部门签字盖章后在430日前寄回到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处。

3.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生请注意:我校一般将于复试第二天的24时前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你发送待录取通知,请务必在待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过时将取消你的拟录取资格

4.所有考生均需提供合格的体检报告,未通过体检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5.推免生须交体检表及办理上述政审、调档等事宜;保留资格者也须交体检表及办理上述政审、调档、合同等事宜,并提交保留资格申请,详情询问学院。

6.邮寄通知书地址为研招网报名信息中的通讯地址,通过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如需要修改地址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届时可在网上登记修改。

7.我们将于6月上中旬左右寄发录取通知书,请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而有问题者名单也将列出,请关注,有问题可以到时再联系,此前请勿来人来电查询档案、函调表、合同等资料是否收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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