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2  作者:    浏览次数: 207  

各学院:

根据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我校拟推荐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为了做好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各学院限推1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请各学院于2019417日前,把推荐候选人材料送人事处409室。(材料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奚老师    联系电话:64328663    邮箱:xifenh@shnu.edu.cn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19号)

  

上海师范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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