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524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附件2)的精神,决定开展校内申报和审核,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资助计划”的申报对象须是参加过2018年新教师入职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教师(已获得过本计划资助的教师除外)。

二、申报主题

2019年“资助计划”申报主题必须聚焦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学术、进学科。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根据2019年课程思政研究选题指南(附件3),结合自身岗位的课程思政教学研究工作,进行申报。

三、资助标准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评选出重点推荐项目和一般推荐项目。对重点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5万元,对一般推荐项目的资助标准为4万元。对参加新教师培训获优秀的学员在原资助标准上另行增加1万元。

项目资助期为两年,期满后将组织项目结项评估,遴选课程思政优秀案例成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四、申报程序

“资助计划”采用网上申报形式,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上海教卫人才网”( http://www.shjwrc.edu.sh.cn/passport/login.aspx )进行申报。

五、时间要求

申报教师将网上生成的《申请书》(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于320日(周三)下班前送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1室)。

联系人:黄老师      微信:shnuhzl      邮箱:fpdc@shnu.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315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1]26号)

附件3:《2019年课程思政研究选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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