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6-25  作者:    浏览次数: 1396  

各有关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9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92)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具体申报条件、程序等详见《实施细则》。

二、申报途径和名额

请按照《实施细则》中第五章关于“评审材料”的要求,在指定网站登录申报。(网址:www.bsef.baosteel.com。我校限推荐1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

目前,该申报系统暂未开放,请各学院根据电子表格(附件3)排摸学院人选,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名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 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1份;

2. 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3. 《宝钢优秀教师评审表》一式十份(A4纸正反两面下载打印,勿擅改格式)

4. 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评审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获奖、专利及科研成果的证明复印件,成果著作类只需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以上均双面复印)。

以上材料于2019628日(星期五)12:00前报学校人事处,同时将上述123项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    王自亮

电    话:    64322863

电子邮箱:    shizi@shnu.edu.cn

地    址:    徐汇校区综合楼408

  

附件:

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优秀教师奖申报情况一览表

3.《宝钢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人事处

201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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