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度安全单位评比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 2021-12-13  作者:    浏览次数: 2124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创建“安全单位”评比办法(修订稿)》,经各参评单位自行申报,校安全办实地检查验收,并经校综治委审议通过,下列单位为我校2021年度安全单位:

  外国语学院、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数理学院、人文学院、对外汉语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教育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商学院、影视传媒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哲学与法政学院、旅游学院、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学院、接待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213日――1219日。

  各单位或者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校安全办反映。

  联系电话:64328188。

  联系人:陆老师。




上海师范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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