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5  作者: 江家鸣   浏览次数: 10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全国社科工作办统一部署,现开展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18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研究工作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可从社科处主页友情链接入),按要求如实填写中期检查各项内容,于1110日之前完成提交。由社科处审核,统计相关数据并撰写中检总报告。

请务必按时线上提交中检报告。无需提交纸质版。


上述事宜联系人:社科处  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5室;邮箱地址:shkchc@shnu.edu.cn


社科处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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