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12  作者:    浏览次数: 1164  

各学院、部门: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将于410日开始,请学院积极组织教师及时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仔细研读“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有关内容并认真申报。

一、申报人员

1、原则上进校工作满2年(以正式派出时间为准);

2、申报2021年度学校资助出国访学的教师,必须先申报国家留学基金;若教师成功申报,则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访学;若申报未成功,则由学校出国经费资助出国;

3、此前没有申报学校资助出国访学或不符合学校资助政策的教师,鼓励申报国家留学基金。

二、申报时间节点

(一)2021410-20

1、申报人填写《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预报表》,交学院领导签署意见。

2、申报人自行网上填报。http://apply.csc.edu.cn,受理机构选择“上海市教委”。

3、按照《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5)的要求,打印一套纸质材料

4、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学院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另一份不签字盖章,另推荐意见文字发到指定邮箱

(二)420日前

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所有纸质材料准备齐全,学院统一交人事处401办公室。

(三)425日前

经学校审核,向上海市国家留学基金办公室上报材料。

(四)5月—6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三、外语要求

请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4

申报时外语未符合派出条件的,需取得相关证书方可派出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和导师本人签字的个人简历。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

2、因我校没有独立的组织申报资格,申报人网上提交后,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海管理办公室将会通过邮件与申报人直接联系。

320215月底-6月,申报人请自行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看是否申报成功,并告知学校。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邮件、通知将会直接发到申报人个人邮箱。

4、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出国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拨付,所有的手续由申报人自主办理完成。但派出前申报人仍需要与学校签订出国协议。

  

联系人:黄老师

微信:shnuhzl

E-mail: fpdc@shnu.edu.cn

材料报送地址:行政综合楼401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预报表》

附件2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人事处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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