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18  作者: 江家鸣   浏览次数: 68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社科规划办的要求,对2016-2019年立项并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专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请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并在规定的研究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研究工作。

2、请于20201225日下午5前,将纸质的、签好本人名字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送交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shkchc@shnu.edu.cn;如您在中期检查表上留有电子签名,则可不必提交纸质版,仅需发送电子版。

提示:年度检查表里的阶段性成果仅填2020年度的。

请您务必按时递交《中期检查表》,社科处将逐个审核,并撰写汇报总结报告,上报给上海市哲社规划办。


上述事宜联系人:社科处  江家鸣;联系电话:64322433;办公地址:行政楼705室;邮箱地址:shkchc@shnu.edu.cn



社科处

 20201218


附件: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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