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校区教师教育实验实训基地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6-15  作者: 陈飞   浏览次数: 2745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性质

l  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验实训基地

l  项目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

l  建设单位名称及性质(独资、合资、国有、民营、集体、股份制、其他:事业单位)

l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变更)

l  占地面积:39002,建筑面积:25050(平方米)

2、环评文件审批

2012.5月由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海市环保局批复文号沪环保许评[2012]323).

3、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3.02.21

建设项目竣工日期:2015.12.31

设计单位:上海应翔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东海建设有限公司、青海省地质基础工程施工总公司、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高校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用地红线内。

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基础工程、建设施工装饰过程中的扬尘、废水、噪音等。

扬尘:

施工起尘量的多少随风力的大小,物料的干湿程度、作业的文明程度等因素而变化影响可达150-300m。根据相关资料,在2.5m/s风速情况下,施工点下风向200m处的TSP浓度仍超过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加强管理措施等。

废水:

施工区域内兼有排水明沟和多级沉淀池,施工区喷淋渗出水、清洗水、车辆冲洗水等废水通过排水明沟排入多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多余水量作为降尘洒水用。

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纳入学校污水管网。

施工渣土:

施工期间渣土处理严格按照上海市相关规定与有资质的的外运单位签订合同及时有效合理的处理。

噪音:

施工现场建筑机械产生的噪音影响范围有限,经预测,未采取降噪措施时距离噪声源60m处,可达到1类昼间标准;夜间(22:00以后)不施工。因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阶段的噪声要求。

4、项目主要内容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实验实训基地项目由项目主要由2个单体组成:

文科实验楼总面积12712.52㎡设计学生和教师人数共1980 人,运行时间为9:00-22:00。艺术教育中心12293㎡设计师生人数共1500 人,运行时间为9:00-22:00

本项目主要功能为提供我校教师教育实验实训场所

二、环境保护设施概况

环境保护设施概况应反映环保设施名称、类型、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  废水,主要文科楼、艺术教育中心楼的卫生间的生活污水以及地下车库的冲洗水。本项目日排水量为168.2t/d,废水中主要含CODCrBOD5SSNH3-N。地下车库冲洗水经过隔油沉砂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废水中BOD5300mg/LCODCr500mg/LSS400mg/LNH3-N40mg/;石油类≤20mg/L

l  废气,主要为来自地下车库的汽车废气。本项目文科实验楼、艺术教育中心两个地块分别设一层地下室,设机动车停车库,地下停车数分别为45 辆、55 辆,地下车库的车位为学校内部教职员工所设,不对外开放。本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地下车库废气引至地面以上2.5 米高度处排放,其中:文科楼的车库废气排放口共设1 个,位于建筑西北侧;艺术教育中心的车库废气排放口共设1 个,位于建筑北侧绿地中。

l  噪声,主要来自地下设备房设备噪音,及室外排放口空调外机及车辆进出噪音。地下室设备用房包括水泵房、变电站均采用建筑隔声。空调外机置于建筑屋面合理分布,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消声措施。其中艺术中心音乐教室、琴房、剧院等也采用建筑隔声,墙面和顶部处应采用专业的吸声材料,地面铺设厚地毯,采用隔音门。

l  固废,主要为来自教学楼内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生活垃圾3.5t/d。生活垃圾袋装后收集在各层面的垃圾收集箱内,由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并运送到到校园内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处理。

三、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按照环保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将建建成后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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