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師範大學免試招收香港學生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 2013-04-17  作者: 上师大招生办   浏览次数: 32260  


2013年上海師範大學免試招收香港學生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上海師範大學

二、校址

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桂林路100

奉賢校區:上海市奉賢區海思路100號(新生就讀地址)

三、專業招生計畫及說明:

本年度我校招收香港免試生30人,視生源情況可調整。專業計劃、學制及學費標準見附表。

四、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五、錄取原則:

1、參加香港中學文憑的考生錄取標準為“332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

2、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考生錄取標準為:

 中國語文及文化、英語運用達到“E”級;

‚ 其他科目有兩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或其他科目有一門達到高級程度會考的“E”級,另有兩門達到高級補充程度會考的“E”級。

3、根據報考學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參考考生其他學習經歷擇優錄取。

六、學費標準:

學生的學費按國家規定執行;學生與內地學生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標準根據住宿條件收取。

七、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師範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八、監督機制:

上海師范大學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免試生招生工作。

紀檢監督電話:+86-21-6432 2204

九、聯繫方式:

地址:上海市桂林路100           郵遞區號:200234

電話:+86-21-6432 2695             傳真:+86-21-6432 1667   

十、網址:

上海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sdzsb.shnu.edu.cn/

十一、其他須知

錄取的學生請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內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當年《上海師范大學新生入學報到須知》。新生入學報到時,須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附表:2013年上海師范大學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專業計劃、學制及學費標準

 

專業名稱

收生學額

學制

學費標準
(元/年)

漢語言文學
(女子學院)

2

5000

檔案學

2

5000

編輯出版學

2

5000

公共管理類

2

5000

地理科學(師范)

2

5000

廣告學

2

5000

經濟學

2

5000

工商管理類

3

5000

英語(師范)

3

5000

會展經濟與管理

2

5000

旅遊管理

2

5000

電子信息類

2

5000

環境工程

2

5000

數學(師范)

2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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