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2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20-12-09  作者:    浏览次数: 11796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人事招聘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长远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政工作,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专职辅导员须入驻学生生活园区。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28人左右,男女各半,分别入驻男、女生宿舍楼。

二、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一)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二)学历:研究生毕业(含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学位。具有思政相关学科背景者、海内外名校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优先,其中海外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博士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24年,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异,且符合教学科研岗位聘任条件的,可申请转任教学科研岗位。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

四)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德才兼备,身心健康;有学生干部经历,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能力。有支教、入伍、兼职辅导员经历且表现优秀,疫情期间获表彰或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登陆https://xgxt.shnu.edu.cn/fdy/fdyzpLogOn.aspx  填写相关信息,辅导员岗位每人限报2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1218日(周2400截止。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笔试、面试: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学校将通知参加笔试,并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人选,由学校组织统一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实习考查: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实习考查名单,由相关学院安排实习考查。

5体检、政审:拟录用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等级的医院体检,学校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6.录用公示:根据实习考查表现、体检和政审结果,结合具体岗位需求,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021-64328639

学工部联系人:程老师 021-64322699

网站技术咨询:陈老师 1992118898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上海师范大学  

2020129日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

沪ICP备05052062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