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十期校重点学科(文科)建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4  作者: 刘志惠   浏览次数: 168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学校在着力建设我校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整合学科资源,努力创建新的学科增长点,特别对一些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发展潜力、符合国家和上海发展战略的学科以及具有高水平研究潜力和宏观协作能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提供学科培育平台,使我校学科建设在分层推进的轨道上,通过激励机制,构建良性运行的学科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资源利用效率。学校现启动第十期校重点学科(文科)建设计划(2019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建设目标

 1、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提升学校综合实力

 本着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询服务四位一体的原则,本期重点学科建设将通过科学研究能力的提升,体现学科发展张力;培育一批有一定研究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学科,使这些学科或某些研究方向特色更鲜明,在上海乃至全国相关领域中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强”的具有话语权的学科优势。

 2、为更高层次的学术平台积累资源

 国家“双一流”建设方案对高校学科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我校发展指明了新的奋斗目标。本期重点学科建设宗旨是,通过创新机制,促进学科队伍进行高端科学研究,以此发掘、蓄积学科优质资源,为争取更高层次的学术平台奠定基础。

 3、培养优秀的学术带头人

 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本期重点学科建设将营造适合中青年学者成长的优良环境,让中青年学术骨干有机会脱颖而出,培养一批有志成就学科建设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时务必凝练研究方向,原则上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二级学科名称申报。已列入高层次学科建设平台的学科(如高峰高原学科),包括一级学科及其所涵盖的二级学科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2、申报学科的研究方向、人才储备、学术积累等方面,与其他高校同类学科相比,有相对优势或特色,并有可预见和可持续的发展前景。

 3、学科负责人的基本条件:

 (1)原则上应为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上有较深的造诣和宽广的视野,在某一研究领域有相当的研究积累和学术影响力。以下三项条件至少符合其中1项:

 A.近四年(2014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以下同)主持或完成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B.近四年在我校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A类学术期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1篇或B类(含B1、B2)期刊论文2篇或CSSCI期刊论文6篇;

 C.近四年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奖项。

 (3)治学严谨,品德高尚,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队伍凝聚力。

 4、学科队伍总人数不少于6人,且年龄结构合理, 其中45岁以下教师应占学科总人数的50%,40岁以下学科成员不少于2人。

 5、学科成员的研究积累应与申报学科的研究方向一致,且不得与在建第九期校重点学科等重复交叉。

 三、建设与管理

 1、建设周期为四年,资助经费为20万元/年。

 2、建设周期内,社科处将每年组织专家对各学科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估,根据当年评估的结果,确定下一年度获得经费投入的资格及其投入额度。

 3、学科建设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中止经费资助:A.学科负责人管理不善,致学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不佳;B.学科负责人组织不力,未能有效调动学科成员共建学科的积极性,超过1/3学科成员2年内无规定的绩效要求(CSSCI以上论文、原创学术专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等)。

 四、申报安排及要求

 1、申请人根据学院的整体学科建设规划和上述要求组织研究队伍,并到本通知后的附件中下载《上海师范大学第十期校重点学科(文科)申报书》(附件1)。请各学院在申报截止日前一周,将学院拟申报的学科名称、学科负责人及其学科成员名单报送社科处,社科处据此在科研管理系统调配学科信息数据,并给予申报学科负责人管理系统查询本学科成员科研数据权限。《申报书》的中的科研数据需要学科负责人据实填写。

 2、经费预算须认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2019)》(附件2)。预算要细致、周全,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表中“项目绩效目标分解表”和“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测算明细表”更要细化。《预算评审申报文本》是市财政预算入库时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请务必重视。

 3、近四年内入校的学科成员还需提供入校前的科研情况列表和相应支持材料,如科研项目结项书、成果复印件、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复印件等。

 4、《申报书》和《预算评审申报文本》一律用A4纸 打印、复印,各一式六份 (含一份原件),分开左侧装订。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周一)下午4:30 (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申报书》汇总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一并交社科处。同时将《申报书》和《预算评审申报文本》电子文稿发送至shkchj@shnu.edu.cn。

 6、评审程序。社科处将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进行现场答辩评审。根据扶强、扶特、择优和公正原则,由专家小组确定入选学科名单。

 7、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联系人:刘志惠

 联系电话:64321858

 E-mail:shkchj@shnu.edu.cn



 社科处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第十期校重点学科(文科)申报书.docx

2、上海师范大学预算评审申报文本(201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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