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助】学费减免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 2011-11-14  作者: xgb   浏览次数: 6329  


 

上海师范大学2011年学费减免工作通知

各学院:

为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学费减免的减免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2011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当学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7、本学年受到各类资助(国家助学金除外)总额未超过2500元。

8、免费师范生除外。

三、进度安排:

1、学生申请:20111115~18日,学生填写《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受助情况及在校表现,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初选名单。

1123日前将附件二电子版发至nifeng@shnu.edu.cn。学生申请表及《汇总表》书面材料徐汇校区交至香樟苑405室陈丽,奉贤校区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3室倪锋。

3、学校审批: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评审,确定学费减免名单及减免额度

4、全校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费减免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人:倪锋  57122568

附件一:2011年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二:上海师范大学学费减免申请汇总表(2011版)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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