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莹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6  作者:    浏览次数: 194  



校党委发〔202337




关于朱莹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同意(沪团委函〔202352号):

朱莹同志任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朱莹同志的共青团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516














2页,共2


版权所有@上海师范大学

沪ICP备05052062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