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5-22  作者:    浏览次数: 90  

各位代表,下午好!

我受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将第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处理落实工作,以及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期间大会提案征集与审核立案情况,向各位代表作简要的汇报,请予审议。

一、第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第八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征集期间,代表们共提交提案27件,正式立案25件。有8个部门和直属单位涉及提案的承办工作,13个部门和直属单位涉及提案的协办工作。其中,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承办提案各6件,各占全部提案的24%;教务处承办提案5件,占20%;人事处承办提案4件,占16%

值得欣喜的是,提案的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聚焦事关学校事业发展的教学、管理、校园建设与环境治理、后勤保障与生活福利等,充分表达了广大教职工的诉求和心声。

截止201712月底,在八届四次教代会的提案落实工作中,各承办单位对提案处理表示“已经落实”的有18件,占72%;“正在落实”的有6件,占24%;“暂缓落实”的有1件,占4%。“已经落实”和“正在落实”的提案共24件,占96%

本次提案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与学校领导对提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承办落实过程的督促检查,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主动作为、及时承办是分不开的。

提案立案以后,分管校领导在第一时间予以审批,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时常关心和督促提案的落实;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及时跟进,动态跟踪和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提案后积极回应,或独立承办,或协同承办,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或需说明情况的,及时与提案人沟通解释,得到了提案人的理解,从而提高了提案的承办质量和提案办理的满意度。

与上一次大会提案相比,八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处理的总体满意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据统计,代表们对提案处理表示满意的有18件,占72%;基本满意的有5件,占20%;不满意的有2件,占8%。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2%。有些承办提案数较多的部门,其提案处理满意率达到了100%。例如,教务处承办的5件提案,代表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后勤服务中心承办的6件提案,代表反馈满意5件、基本满意1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100%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代表运用提案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提案质量,推进学校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八届四次教代会期间立案的25件提案进行了投票评选,评选出教育学院吴钢等4位代表提交的2件提案为上海师范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优秀提案。

二、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与审核立案情况

一是提案征集情况。

为了更好地做好教代会大会提案工作,本次会议筹备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各位代表发出了《关于征集校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截至2018323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共收到大会提案63件,提案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包括改革的建议、发展的措施和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等。

本次教代会除了提案数比上一次有所增加以外,提案附议人数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累计达到755人次,其中获得10人及以上附议的提案有37件,说明代表们重视源头参与,积极建言献策,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提案审核立案情况。

按照《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的立案要求,提案工作委员会于2018326日召开会议,对提交的63件大会提案进行了审核。根据《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其中20件提案作为一般性建议提交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立案的提案为43件。

在正式立案的43件提案中,有关学校管理工作的提案13件,占30.2%;校园建设与环境治理方面的提案10件,占23.3%;教学方面的提案7件,占16.3%;后勤保障与生活福利方面的提案4件,占9.3%;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以及其他方面的提案各3件,各占7%左右。

三、第八届教代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的处理落实

本届教代会的提案一经正式立案,就具有效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将遵循《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

第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进行分类并呈送学校分管领导,由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承办和协办。学校党政领导收到提案后,请在1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交相关承办部门办理。

第二,提案办理将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领导分管,落实专人负责。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请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

第三,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2个月内,要根据落实情况向提案人做出“已经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无法落实”的明确答复,并在收到提案后5个月内,向提案工作委员会通报办理结果。

第四,提案工作委员会及时向提案人征询对提案处理的反馈意见。请各位代表密切关注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处理的答复,并请提案人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提案处理的意见。如提案人对提案处理不满意,提案工作委员会将转承办单位再次处理。

第五,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作,汇总落实情况和反馈意见,并向教代会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在大会闭会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全力做好提案的处理落实工作,同时在大会闭会期间仍然接受代表提交的提案。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参政议政,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提案工作委员会一定会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力争“一事一案”、“一案一清”,给代表一个比较满意的回答。在此,就各位代表和各职能部门对提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是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向全体代表作的提案工作报告。

谢谢大家!

  

报告人:杨易

20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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