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7-06  作者:    浏览次数: 10  

各位代表,上午好!

我受第九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将第九届教代会一年来提案处理落实工作,向各位代表作简要的汇报,请予审议。

一、第九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提案总体情况及处理落实情况

上海师范大学第九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议立项的提案共49件,其中,内容涉及“校园建设与环境治理”9件,“后勤保障与生活福利”8件,“学校管理”16件,“教学”3件,“学科建设”4件,“学生培养”3件,“科研”1件,“教师队伍建设”3件,“其他”2件。

立项受理的49件提案中,承办(含协办)单位当年度“已经落实”的29件,占立项总数的59.18%;“正在落实”的19件,占38.78%;“暂缓落实”1件,占2.04%;“无法落实”0件,占0%

提案人对提案办理结果的反馈情况是:表示“满意”38件,占总数77.55%;“基本满意”9件,占18.37%;“理解”2件,占4.08%;“不满意”0件,占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92%

一年来,有14个部门和直属单位涉及提案的承办工作,14个单位涉及提案的协办工作。其中,承办提案较多的单位有:后勤服务中心、教务处、学校办公室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承办提案数分别为8件、8件、5件、5件,合计占了提案总数的53.06%

综上,一年来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聚焦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充分表达广大教职工的诉求和心声,一定程度促进了学校加快改革发展,促进了职能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管理效能。九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工作的顺利完成,与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审批督办;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服务和责任担当意识,及时承办,认真回复是密不可分的。尤其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受理提案后积极回应,或独立承办,或协同承办,能解决的尽快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或需说明情况的,及时与提案人沟通解释,得到了提案人的理解,从而确保了提案的承办质量和提案办理的满意度。

二、第九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情况

1.提案征集情况

由于疫情防控关系,本届大会提案征集将在闭会期间展开。希望代表们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和义务,在加强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传递广大教职工的诉求和心声,使得问题的处理落实更具可操作性。

2.提案征集要求

本届教代会的提案一经正式立案,就具有效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将遵循《上海师范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落实处理、答复反馈。

第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进行分类并呈送学校分管领导,由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承办和协办。

第二,提案办理将由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的领导分管,落实专人负责。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请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

第三,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后2个月内,要根据落实情况向提案人做出“已经落实”“正在落实”“暂缓落实”“无法落实”的明确答复,并在收到提案后5个月内,向提案工作委员会通报办理结果。

第四,提案工作委员会及时向提案人征询对提案处理的反馈意见。请各位代表密切关注提案承办单位对提案处理的答复,并请提案人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对提案处理的意见。如提案人对提案处理不满意,提案工作委员会将转承办单位再次处理。

第五,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作,汇总落实情况和反馈意见,并向教代会作提案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六,本次提案将采用新系统,将会有使用培训内容在提案征集正式开始之前告知代表。

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参政议政,关心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提案工作委员会一定会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力争“一事一案”“一案一清”,给代表一个比较满意的回答。

在此,就各位代表和各职能部门对提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谢谢大家!

  

报告人: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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